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于2003年3月13日下午在公司综合楼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李小沂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包括《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2003年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政策预案》,并同意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天河时代广场分店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总店扩建工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友谊好美家新洲店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是勤勉尽责的,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董事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特此公告。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