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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项目:公司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国有法人股拟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2006-04-14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4月13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技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技总公司")就其所持公司股份无偿划转事宜通知本公司,该事宜已于今日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黑国资产[2006]132号文批准。本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就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拟无偿划转事宜公告如下:

    1、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初步安排,高科技总公司所持本公司8398.09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03%)拟分别划转给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以下简称"石化总厂")、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以下简称"林源炼油厂")、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运营公司")。高科技总公司拟向石化总厂划转51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35%;向林源炼油厂划转2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39%;向国资运营公司划转1298.0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29%。

    2、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高科技总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石化总厂和林源炼油厂均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该两单位将通过本次股份划转合计持有本公司71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74%。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所划转股份的国有法人股性质不变。

    3、本次股份划转的划出方、划入方已启动国有股权划转的申报程序,尚需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石化总厂和林源炼油厂本次受让股份的行为将构成上市公司收购,并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届时需报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审核无异议并豁免石化总厂和林源炼油厂的要约收购义务。

    4、股份划入方简介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7,549万元。石化总厂始建于1962年4月,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国内特大型石油化工联合企业。石化总厂主要业务包括石油化工、石油化工延伸加工以及工程设计、建筑与施工。截止2005年年末,石化总厂总资产为68.36亿元,净资产为55.69亿元。现有职工2.1万人。

    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54.8万元。林源炼油厂始建于1971年,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林源炼油厂是国内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也是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其主要业务涉及石油化工、炼化装置安装及检维修服务、轻纺、制造等多个领域。截止2005年年末,林源炼油厂总资产为9.16亿元,净资产为5.95亿元。现有职工近3000人。

    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大庆开发区市场街22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万元。2002年9月,大庆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设立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代表大庆高新区国资委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截止2005年年末,国资运营公司总资产72,077万元,净资产71,264万元。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份划转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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