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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项目:公司公告

大庆华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1-07-31 打印

    大庆华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届八次董事会于2001 年7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志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会 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

    二、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一)发行动因

    为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科技含量和竞争力,公司决定兴建碳五、 碳九石油 树脂深加工项目,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4月28日发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 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决定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二)发行条款

    1、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及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58,000,000元, 每张 面值100元,共计1,580,000张.

    可转债期限为四年,起始日为发行首日.

    2、利率及付息

    (1)利率

    可转债按票面金额从发行首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每年付息一次, 年利率为1%.

    (2)付息

    第一次付息日期为发行首日的次年当日,以后每年的该日为当年的付息日.发行 人在付息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息工作.年利息计算公式为:

    I=B×i

    I:支付的利息额

    B: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为年利率

    3、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办法牗

    (1)初始转股价的确定

    初始转股价以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发布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大庆华科A 股 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上浮2~10%.

    (2)转股价调整

    当可转债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股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合 并或分拆、股份回购、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 转股价将进行调 整.

    设初始转股价为P0,每股送红股数为N,每股配股或增发新股数为K, 配股价或增 发新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转股价P为:

    送股P=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派息P=P0-D

    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 调整值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4、转换期

    可转债的自愿转换期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后6 个月至可转债到期日止的交易日 内.

    5、期间有条件赎回

    在转换期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达到 140%, 则发行人有权以面值101%,(含当年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换股份的可 转债.本公司在每年首次满足赎回条件时可以行使一次赎回权,若首次不实施赎回权, 当年不再行使赎回权.

    6、期间有条件回售

    在可转债转换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 到60%,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予 本公司,回售价格分别为:

    在发行后第一计息年度内(包括该年度计息日当日), 回售价格为可转债面值 的102%(包括当年利息);

    在发行后第二计息年度内(包括该年度计息日当日), 回售价格为可转债面值 的103.3%(包括当年利息);

    在发行后第三计息年度内(包括该年度计息日当日), 回售价格为可转债面值 的104.6%(包括当年利息);

    在发行后第四计息年度内(包括该年度计息日当日), 回售价格为可转债面值 的105.9%(包括当年利息).

    投资者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行使一次回售权,若首次不实施回售权, 当年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7、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当大庆华科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70%,发行人可 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以内的修正由董 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 股东大会通过后 实施.公司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修正后的转股价应 不低于发行当年每股净资产值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并不低于修正前 30 个交易日大庆华科A股股票价格的平均值.

    8、发行方式及向原始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拟采用向大庆华科A 股股东优先配售和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 式.

    向大庆华科A股股东按每股大庆华科A股股票配售1--2元可转债的比例优先配 售,凡按照该配售比例计算出配售量不足仟元的部分,视为投资者放弃.

    向大庆华科A股股东配售的可转债和上网定价发行的可转债同时上市交易.

    9、担保

    公司拟选择商业银行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全额担保, 并根据具体情况向 商业银行提供必要的保证或抵押.

    10、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可根据公司和市场 的实际情况,在可转债发行前,对上述条款进行适当修正, 并确定本次可转债发行条 款中未确定事宜.

    (三)募集资金使用方向

    结合公司发展总体规划,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碳五、 碳九石油 树脂深加工项目,即2万吨/年氢化碳五石油树脂项目、2.5 万吨/年专用石油树脂 项目及碳九石油树脂生产装置扩建项目,总投资约1.82亿元.碳五、碳九石油树脂深 加工项目充分利用大庆丰富的碳五、碳九资源,将产品向纵深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 和科技含量,满足市场对高档石油树脂的需求.该项目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周期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十分显著.

    (四)其它说明

    该事项需经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报国家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关于向交通银行大庆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拟向交通银行大庆分行申请5000 万元人 民币贷款授信额度.

    四、关于在本届董事会换届时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年5月31 日公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各境内外上市公司应当在2002年6 月30日前,按照该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 上市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 其中应当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因此拟在2001年12月公司本届董事会换届时增补独立董事,并修改公司章程.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的一般惯例,董事会拟设11名董事,其中独立 董事四名.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按《企业会计制度》补充、修改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0)2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及其补充 规定等文件精神,本公司于2001年1月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并重新拟定公司 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六、关于建立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及核销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上市公司运作,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依照财会字[1999] 35号、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财会[2000]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七、关于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红字的弥补方案.

    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对2001年中期期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检查,对发生减值的资 产提取减值准备2,327,011.67元, 从参股的大庆恒致电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回资 产减值准备及开办费摊销1,394,735.15元,共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3,721,746.82元, 全部追溯调整.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及开办费摊销,冲回已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后为2, 977 ,397.46元,扣除年初未分配利润后,导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红字1,421,048.63元.用 2001年度实现利润弥补.

    八、关于召开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1年8月30日(周四)上午9点.

    2.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2)关于在本届董事会换届时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4.参加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2)凡在2001年8月24日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帐户;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 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地点:大庆华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1年8月27日--2001年8月28日(9:00-16:00)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 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人 员″的字样.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路6号

    联 系 人:孟凡礼刘靖华

    联系电话:0459-6291061

    传 真:0459-6282351

    邮 编:163316

    

大庆华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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