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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项目:公司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04-14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4月13日上午

    2.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万志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8500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5.57%

    2.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850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850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850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850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期实现净利润1,055.08万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03.91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84.07万元,减上年已分配利润690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845.24万元。以2006年末总股本12963.95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预计支付现金红利648.2万元,分配后尚余2197.04万元转入下年。公司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850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公司2006年9月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本从11500万元增至12963.95万元,因此将公司章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00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963.95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5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50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8500万股,其他内资股东持有3000万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2963.9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963.95万股。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石油化工产品(按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化工、塑料产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批准文件执行,仅限公司经营)。以上所有经营的项目按许可证核定的项目经营。公司可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调整经营范围。

    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石油化工产品(按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化工、塑料产品;地衡对外称重服务、压力表检定服务、仓储保管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批准文件执行,仅限公司经营)。以上所有经营的项目按许可证核定的项目经营。公司可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调整经营范围。

    六、以1332.06万股同意,7167.94万股回避,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预计200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1, 000万元。在该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公司关联股东代表回避了表决。

    七、以850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人员变动的议案。

    八、以850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7度财务审计的议案。审计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

    2.表决结果:全部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如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静静 王磊

    3.结论性意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3、公司章程修订稿。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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