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届七次董事会于2001 年1月13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 李殿敏董事 委托季振华副董事长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万志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一致审议通过了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1、由于大庆恒致电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申请上市, 不需公司追加投资, 公司拟对原投资7,605万元,年产1万吨高压聚乙烯电缆料二期扩建工程项目进行调 整。
    2、由于年产3万吨食品级白油项目原料来源存在问题,且该项目技术尚待进一 步优化,至今仍未能投入开工建设,导致该部分募集资金未能及时见效,因此公司 拟对原投资4,960万元,年产3万吨食品级白油项目进行调整。
    以上两项募集资金调整总金额为12,565万元。
    上述议案尚待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致审议通过了新的募集资金投向议案。
    1、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经过 深入调研、
    反复论证,拟成立华科药业分公司,兴建符合GMP标准的药品生产基地。 该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总投资6,864万元,建成投产后将年增销售收入31,208 万 元,利润5,963万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投资兴建年产5万吨聚丙烯改性产品项目。聚丙烯改性系列产品能大幅度提 高聚丙烯的产品质量,在通讯、家电、包装等行业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该项目技 术由公司与华南理工大学合作开发。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测算总投资6,000 万元。 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制作中,将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前五个工作日以 前完成及公告有关内容。
    以上两项目投资合计12,864万元,不足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
    该议案尚待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将第十三条中的“公司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公司经营范围 是:生产、销售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计算机及软件,电子产 品,仪器仪表,销售石油化工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公司可根据发展需 要适时调整经营范围”。修改为:“公司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公司经 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计算机及软件, 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销售石油化工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片剂、硬胶 囊剂、颗粒剂生产、销售。公司可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调整经营范围”。
    (二)删除第六十七条中的“有关提名董事和监事候选人的意图以及候选人表 明愿意接受提名的书面通知,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董事会”。
    (三)将第七十二条中的“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 议,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 过,方可生效。”修改为“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该关联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 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必须回避。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第六十五 条规定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四)将第八十三条中的“董事会在审议本条所指的有关合同、交易或安排时, 如有特殊情况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无法回避时,董事会在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可以 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董事会议中作出详细说明。”修改为“董事会审议的 事项涉及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属于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可以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可以在董事会上阐明其观点,但 是不应当就该等事项参与投票表决。
    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如属于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就该等事项授权其他 董事代理表决。
    董事会对与董事有关联关系的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 联关系的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五)将第九十七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修改为“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及具体 投资风险的防范措施,除应当按照章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执行外,应对所拟投资项 目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审。在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五以内(净资产计算基准日以年初数为准,如年度内发 生募股、配股等重大行为,以股本扩大之后的净资产额为准),董事会有权决定投 资、转让、置换、受托经营、委托经营、租赁等经济活动;在公司资产负债率百分 之三十五以内,董事会有权决定举贷借款。超出以上比例,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报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六)第一百一十四条增加“(三)董事会秘书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 业培训和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合格证书”。
    (七)第一百一十五条增加“(九)负责公司的咨询服务,协调处理公司与股 东之间的相关事务和股东日常接待及信访工作”。
    (八)将第一百四十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监事会会议应当由二 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修改为“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为:监事会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出席会议,应委托其他监事代为主持会议,监事 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为有效”。
    (九)将一百四十一条“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 通过,每一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修改为“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监事会通过决 议,须经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每名监事享有一票表 决权”。
    上述议案尚待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袁明华、王允刚、徐玉坤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并推荐赵 庆范、修永刚、王禹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尚待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一致审议通过了王方玉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职务的议案。
    六、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隋祥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连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聘任孟凡礼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金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岗位工资为5000元人民币/月,效益工资为公司全体员工平均数的 五倍;副总经理、三总师、董事会秘书岗位工资为3000元人民币/月,效益工资为 公司全体员工平均数的三倍。
    九、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闲置资金进行委托投资的议案。公司拟将闲置 自有资金三千万元进行委托投资,其中委托黑龙江证券有限公司二千万元,光大证 券有限公司一千万元,用于购买国债。与黑龙江证券有限公司及光大证券有限公司 签定协议之具体事宜待该议案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进行办理。
    该议案尚待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坏帐损失及流动资产损失的议案。 固定资产报废金额5,026,647.5元,处理坏帐损失72,000元,处理流动资产损失162, 324元。
    该议案尚待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班子 完成公司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并授权由董事长批准实施。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 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证券管理制度、经营企划 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和设备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产品与开发 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及研究开发管理制度等。
    十二、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设工程装备部的议案。
    十三、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事项 如下:
    1.会议时间:2001年2月18日(周日)上午9点。
    2.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a.公司拟对原投资7,605万元,年产1万吨高压聚乙烯电缆料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进行调整。
    b.公司拟对原投资4,960万元,年产3万吨食品级白油项目进行调整。
    (2)审议关于新的募集资金投向议案。
    a、公司拟成立华科药业分公司,兴建符合GMP标准的药品生产基地。
    b、 投资兴建年产5万吨聚丙烯改性产品项目。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前述首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第三部分。
    (4)审议关于袁明华、王允刚、徐玉坤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并推荐赵庆范、 修 永刚、王禹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审议关于将公司闲置资金进行委托投资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前 述首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第九部分。
    (6)审议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坏帐损失及流动资产损失的议案。 固定资 产报废金额5,026,647.5元,处理坏帐损失72,000元,处理流动资产损失162,324元。
    4.参加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2)凡在2001年2月9 日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 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一)、委托人股东 帐户;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地点:大庆华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1年2月15日—2001年2月16日(8:30—16:30)
    (4 )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以电话与我公司联系或将 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我公司,复印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 大会人员”的字样。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街6号
    联系人:孟凡礼 刘靖
    华联系电话:0459-6291061
    传真:0459-6282351
    邮编:163316
    
大庆华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13日
    附二: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赵庆范,男,1952年11月出生,大学,工程师,曾任大庆石化总厂房产管理处 处长、农工商公司副经理、房产公司副经理、生活服务公司经理、龙凤物业公司经 理。现任大庆龙化新实总公司经理。
    修永刚,男,1956年12月出生,大学,高级政工师,曾任肇州县委组织部团委 副书记、大庆乙烯工程指挥部塑料厂党办任副主任、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塑料厂政工 科长、宣传科长、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党委宣传部宣传科长、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双建 办副主任、大庆石油化工总厂运输处纪委书记。现任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党委副 书记。
    王禹:男,1961年11月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化工 二厂车间副主任、公司研究开发部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