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3年9月21日,本公司召开的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3.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出具担保承诺的议案。同日,公司向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提供了承诺函。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投资建设2×50MW综合利用电厂的项目公司,本公司控股80%。注册资本:壹亿元;注册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白家庄路75号;法定代表人:李仪;经营范围:电力开发、生产及销售;发、供电设备的经营与维修、技术咨询服务;发电副产品综合利用;建筑材料、普通机械产品及配件的批发、零售。截止2003年9月30日,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0,002,976.40元,净资产100,000,000.00元。目前该项目处于申报可研报告的批复阶段。
    三、董事会意见
    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为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已出具承诺,相应要求我公司为贷款提供担保承诺。为加快该项目可研审批进度,根据出资合同中约定的项目融资的建设方式,公司决定为贷款提供担保承诺。该担保的风险在于电力市场的变化,目前电力发展趋势良好,担保还未进入实施阶段,还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2003年10月20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承诺函;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