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9日上午9:30在太原市西矿街319号西山宾馆南楼二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名,代表股份数52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4.3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会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资组建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票52000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52000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贺虎林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