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8月6日上午9:00时在西山宾馆南楼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仪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独立董事冯立新以书面传真形式审核议案并签署决议;张树茂董事授权委托张惠钧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决议;李建胜董事授权委托杨茂林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决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委托中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管理的议案。
    原公司控股的恩华公司与中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定的委托理财5000万元,转由公司直接管理,委托期限延长2003年6月23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