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7月2日上午9:00时;
    2、召开地点:太原市西矿街318号西山大厦九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车树春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690,702,3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9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燃料煤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931,8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张树茂先生所代表的645,770,500股国有法人股的股东为关联股东,回避投票。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燃料煤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931,8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张树茂先生所代表的645,770,500股国有法人股的股东为关联股东,回避投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爱珍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