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对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股份对价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5年10月27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5年10月28日。
    5、2005年10月28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5年10月28日。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0月28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10月21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10月1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国资产权[2005]149号《关于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上报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支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至2005年10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4、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A.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B.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本公司的股份总数1%的,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按照相关规定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C.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承诺:方案实施后,山西焦煤集团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期满后,截至2010年12月31日之前,所持股份均不上市交易(但不包括山西焦煤集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在二级市场购入的西山煤电股份)。
    D.公司承诺从2006年度开始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承诺人将提出分红预案,并保证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E.承诺不会利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证券欺诈行为。
    F.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5年10月26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5年10月27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3 2005年10月28日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 恢复交易 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 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西煤" 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4 2005年10月31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正常交易
    四、对价股份支付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的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非流通股股份为7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6%,流通股股份为43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4%。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552,940,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2%,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659,059,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8%。
    六、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七、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西矿街319号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030053
    联系人:宁志华
    联系电话:0351-6127434 6217282
    传 真:0351-6127434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