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8月8日上午9:30时;
    2、召开地点:太原市西矿街319号西山煤电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仪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8人,代表股份895,897,23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3.92%。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人,代表股份115,897,234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6.8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受让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股权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表决结果:同意105,542,12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20%;反对25,980,10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9.74%;弃权8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张树茂先生所代表的764,295,000 股国有法人股的股东为关联股东,回避投票。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9,837,127股,占到会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7.51%;反对25,980,107股,占到会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2.42%;弃权80,000股,占到会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7%。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表决结果:同意895,817,23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8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弃权0股。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5,817,234股,占到会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3%;反对80,000股,占到会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7%;弃权0股。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表决结果:同意895,897,23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5,897,234 股,占到会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虎林、陈爱珍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