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2004年6月28日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讨论通过,本公司定于2004年7月30日上午9时在银川市解放西街363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刊登于2004年6月30日的《证券时报》。其中关于审议宁夏圣雪绒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公司欠款的承诺函的议案,因本公司对议案内容的调查工作不能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如期完成,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该议案。会议将只审议关于向宁夏圣雪绒镁业有限公司采购金属镁的议案,有关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