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银川特派办于2002年10月18日对本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我公司根据要求,针对回访中提出的问题,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整改措施:
    一、关于“五分开”情况
    1、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问题
    公司以外贸起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侯羽乾先生,是股份公司的前身夏城进出口公司的创始人,多年经营羊绒业务,对这一资金密集型的高风险行业能基本把握其市场脉搏,准确决策。其个人魅力凝聚了一批人才,侯羽乾先生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令人信服的市场判断力,个人专长权和领导力使其在企业和羊绒界享有较高声誉。从公司的具体情况看,现阶段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现象无法规避。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259号和证监公司字[1999]22号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2003年6月30日之前解决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问题。
    2、大股东占用及财务往来频繁的问题
    截止2002年6月30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共占用本公司资金7347万元,其中:应收票据6000万股,其他应收款1347万元。另外,控股股东与本公司之间存在大量代收、代支款项现象,说明控股股东与本公司之间应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控股股东宁夏圣雪绒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一直积极采取措施归还占用资金,2001年集团公司用资产归还11959.74万元,用货币资金归还47706.26万元;2002年1-6月份集团公司用资产归还618.11万元,用或有资产(应收票据)归还6000万元,用货币资金归还11111.89万元。集团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的平均数已由2001年的15530万元,下降到7011万元。
    公司将在今后的业务往来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规定的决策程序履行法律手续,签定价格公允的资金占用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问题
    公司于2000年6月30日将募集资金1亿元委托南方泰兴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国债投资,委托理财协议规定的年投资收益率为10%,即1000万元。公司于2001年6月30日前收回全部投资,同时收到600万元的投资收益,有400万元的收益没有收回。
    本公司将按照投资协议的规定,积极催收,尽快收回剩余的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