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2月25 日在宁夏银 川市解放西街119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 授 权表决监事1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到会监事依法列席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智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0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四、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签注了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针对该意见,监事会将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应收帐款的回收工作。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涉及事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公司董 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了诚信义务,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工作规范。
    特此公告。
    
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