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羊绒服饰的生产、加工和销售,鉴于其产销周期较长。为 大力发展公司的羊绒经营业务,经本公司申请,由中国银行宁夏分行对本公司进行 了严格的资信审查,该行以“2002年中银宁司字001号”批复, 同意将本公司原有 的人民币5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变更为中长期贷款,以支持本公司的主营业务 发展。贷款期限2年,自2002年1月18日起至2004年1月18日止, 担保方式为国有土 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分别是本公司位于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宁国 用(2001)字第226号” 130842平方米综合用地及位于银川市新城北街14号的“宁 国用(2001)字第180号” 75393.8平方米工业用地。
    特此公告。
    
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