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06年12月27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7年1月9日公告了沟通结果及方案调整情况(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司股票已于2007年1月10日复牌交易。
    根据本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圣雪绒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圣雪绒集团”)和宁夏灵武市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银绒业”或“潜在控股股东”)2006年12月22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本公司、中银绒业和圣雪绒集团共同签订的《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协议》,圣雪绒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000万国有股转让给中银绒业,本公司将与中银绒业进行重大资产置换,以彻底解决本公司大股东占款、改善本公司财务状况。本公司此次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与股权分置改革将互为前提与条件。
    国务院国资委已于2007年2月26日批准了圣雪绒集团向中银绒业转让股权。我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了相关材料。待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本公司将会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上述事项在获得证监会审核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