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7年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派送方式发送到每位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授权表决董事1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自2006年12月27日公告《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征求意见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现根据与广大流通股东沟通结果,新增了利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的内容,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现有流通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3股的股份。截至2006年9月30日,本公司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共计187,953,597.60元,方案实施后资本公积金将减少18,000,000元,总股本将增加至166,000,000股。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目的,如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则本次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议案将不会付诸实施。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一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审核通过的书面意见后发布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未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该等明确书面意见的次日发布公告,中止股权分置改革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