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10月19日,本公司与北京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润丰公司”)及控股股东宁夏圣雪绒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圣雪绒集团”)达成关于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及股权分置改革的合作意向,10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但由于合作三方在某些具体操作方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三方于2006年11月13日签署了《关于终止合作的协议书》,从2006年11月13日起,三方终止本次关于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及股权分置改革的合作,同时2006年10月19日签订的《关于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及股权分置改革的合作意向书》及其后签订的《补充意向书》全面终止。
    特此公告。
    
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