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召集情况
    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15日9时在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363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4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发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侯羽乾先生主持。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2名,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88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9.46%。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公司聘请新中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邓纪文出席会议见证。
    三、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四、表决结果
    《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88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零股;弃权零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聘请新中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邓纪文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新中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