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月14日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2006年1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本公司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审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为陕西省教育活动中心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该额度用于陕西省教育系统买方信贷项目。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因陕西省教育活动中心有较好的资信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对该中心向银行提供担保是安全的。另外,公司也采取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不会对公司产生较高的贷款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