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2月31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兰光大厦公司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 集 人:董事会
    5、主 持 人:路有志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数 10,79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7%。
    2、本次大会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其代理人出席。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百江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北科兰光能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96%股权,以及北科兰光控股公司韶关科光管道燃气有限公司12%股权的议案。
    同意股数10,790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2、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的议案。
    (1)原第一章总则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苏滩573号8楼。
    现修改为第一章总则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路318号兰州大学科技广场。
    (2)原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研究开发、生产、批发零售;咨询服务,家电维修,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不含进口摄录像机)的批发零售;科技开发;按批准的经营范围自营进出口业务。
    现修改为: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研究开发、生产、批发零售;咨询服务,家电维修,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不含进口摄录像机)的批发零售;科技开发;电子设备安装;按批准的经营范围自营进出口业务。
    同意股数10,790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杨军
    3、 结论性意见: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