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10月11日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于2005年10月21日在本公司召开,本地董事以传阅方式表决,外地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 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修改公司《章程》
    (1)原第一章总则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苏滩573号8楼。
    现修改为第一章总则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路318号兰州大学科技广场。
    (2)原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研究开发、生产、批发零售;咨询服务,家电维修,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不含进口摄录像机)的批发零售;科技开发;按批准的经营范围自营进出口业务。
    现修改为: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研究开发、生产、批发零售;咨询服务,家电维修,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不含进口摄录像机)的批发零售;科技开发;电子设备安装;按批准的经营范围自营进出口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