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曹凤国董事全权委托路有志董事、于凯军董事全权托李济朝董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路有志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企业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广发银行申请人民币贰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