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30日上午9: 30,在本公司8楼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 代表股份 1088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路有志先生委托曹凤国副董事长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刘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088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杨军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