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1年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10月13日 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 谢维信董事委托路有 志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鲁文正董事授权李济朝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路有志董事长主持,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兰州特派办巡 检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中“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 秘书保存,保存期为六年”。拟修改为“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 书保存,保存期为永久保存”。
    2、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二条中“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 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为六年”。拟修改为“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 秘书保存,保存期为永久保存”。
    此议案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3、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两年, 总经理连聘可以连 任”。拟修改为“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四、审议通过了《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金制 度》。
    五、因于凯军先生脱产就读研究生,本人提出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务。经 总经理提名,审议通过了聘任李亦农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附:李亦农先生简历
    李亦农,男,37岁,大专学历,会计师,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国营七七八厂 财务处会计、深圳兰光电子工业总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深圳兰光 经济发展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现已不再 担任上述职务)。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