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兰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告知由于双方于二OO六年五月十九日签订的关于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改制并增资扩股意向书》(详见2006年6月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刊登的《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增资意向的公告》),因重组工作未能按预定计划执行,故决定中止与我方就此问题开展进一步的洽谈与合作。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