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30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天水路523号东方大酒店四楼会议室(迎宾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路有志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数9111.57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6%。
    2、本次大会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其代理人2人出席,代表股数1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7%。
    此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9110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8%,反对股数1570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17%,弃权股数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9111.57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8%,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1570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17%,。
    3、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9111.57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6年合并实现净利润-164,274,557.08元。本年度子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3,707.24元,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4,298,264.32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5,401,942.88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9,700,207.20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9111.57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9111.57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已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9111.57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7、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张杰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9111.57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8、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杨伯祥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9110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8%,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1570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17%。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9111.57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10、审议通过《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9111.57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对深圳市兰光销售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9110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8%,反对股数1570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17%,弃权股数0股。
    12、审议通过《关于对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陕西省教育中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事宜计提或有事项损失的议案》(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8890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7.57%,反对股数1570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17%,弃权股数220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2.4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赵荣春
    结论性意见: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出具有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