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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S兰光 项目:公司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被拍卖的公告
2007-03-09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彩虹皇旗电子资讯有限公司(本公司占41.87%的股权)因向深圳市商业银行深南支行借贷纠纷,被深圳市商业银行深南支行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彩虹皇旗电子资讯有限公司败诉后被深圳市商业银行深南支行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06年12月13日深圳彩虹皇旗电子资讯有限公司东莞工厂整体资产被拍卖。现将相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案基本情况:

    2004年9月29日,深圳彩虹皇旗电子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以自有土地、厂房、宿舍、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向深圳市商业银行深南支行(以下简称“原告”)申请了金额为美元6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此双方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深商银深南授信字[2004]第00201号)以及相应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深商银深南授信抵字[2004]第00201号)。在该《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双方于同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深商银(深南)贷字[2004]第00201-1号),约定原告借给被告贷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2004年9月30日,原告向被告发放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合同到期后,被告未能归还贷款本金,并于2005年3月28日与原告签订一份《借款展期合同》(合同编号:深商银(深南)贷展字[2005]第B110030400413号)给予贷款展期。但展期合同到期后,被告仅归还原告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余的1900万元及利息合计金额人民币19,660,681.69元均逾期未还。2005年12月12日被原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起诉前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了被告东莞工厂的土地、厂房、设备等所有资产(见(2005)深中立裁字第354号民事裁定书及(2005)深中立裁字第354-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2月16日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决被告败诉,并在2006年3月26日下达了(2006)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4号民事判决书。

    二、本案判决结果:

    (2006)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深圳彩虹皇旗电子资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深圳市商业银行深南支行贷款本金人民币1900万元及其利息、罚息(计至2005年12月12日止利息为652,012.08元、逾期罚息8,669.61元,同年12月13日起的逾期利息仍按双方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执行,并计至清结全部欠款之日止);

    2、被告深圳彩虹皇旗电子资讯有限公司不能履行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时,原告深圳市商业银行深南支行级依法请求拍卖、变卖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并在被告尚欠原告的贷款本息范围内优先受偿。

    3、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8,313.41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96,740元,合计人民币205,053.41元,均由被告深圳彩虹皇旗电子资讯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付的诉讼费及保全费不予退回,被告应会的费用则迳会原告)。

    三、 本案件后续进展情况:

    深圳彩虹皇旗电子资讯有限公司在败诉后,因无法偿还贷款本息,被深圳市商业银行深南支行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将本执行案委托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案后即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案号为[2006]东中法执字第642号)和(2006)东中法执字第64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执行查封了深圳彩虹皇旗电子资讯有限公司在东莞清溪镇长山头工业区工厂财产,于2006年11月29日在东莞日报B8版刊登拍卖公告,由东莞骏富拍卖行于2006年12月13日进行拍卖。2006年12月13日东莞工厂资产被整体拍卖,并由购买方全部接管。但由于不可知原因,时至今日,深圳彩虹皇旗电子资讯有限公司仍未收到法院完成拍卖资产的相关法律文件。

    四、备查文件

    1、(2005)深中法立裁字第354号民事裁定书

    2、(2005)深中法立裁字第354-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3、(2006)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4号传票

    4、(2006)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4号应诉通知书

    5、(2006)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4号民事判决书

    6、(2006)东中法执字第642号执行通知书

    7、(2006)东中法执字第64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以上事件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利润将产生重大影响。

    经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没有及时披露上述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的信息, 违反了信息公平披露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特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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