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1月27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56号兰光大厦公司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伟董事(公司董事长路有志先生因故无法出席会议,且副董事长曹凤国先生已辞职,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李伟董事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数899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5.8%。
    2、本次大会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其代理人出席。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谢威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8990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荣春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出具有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