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通知,截止本次公告之日,该公司所持本公司全部发起人境内法人股合计4156 万股已全部被质押或司法冻结,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21%,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数量(万股) 质押或冻 质权人名称 质押或冻结 解冻日期 结方式 日期 1 850 司法冻结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5-1-27 2006-1-26 646 质押 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2004-4-14 2005-3-15 2 司法冻结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5-1-27 2006-1-26 3 1500 质押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03-4-22 2005-4-21 4 500 质押 上海福星实业有限公司 2004-9-6 2005-9-5 司法冻结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5-1-27 2006-1-26 5 30 质押 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2004-11-16 2005-9-15 司法冻结 上海市一中院 2005-2-3 2006-2-3 6 280 质押 上海市福星典当行有限公司 2004-11-24 未知 7 350 司法冻结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04-12-30 2005-12-30 质押合计 295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1.45% 司法冻结合计 237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5.28% 既被质押又被司法冻结合计 117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2.51%
    上述所有质押已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其中:
    一、序号2、3、4、5、6 五笔合计2956 万股因借款担保被质押,占本公司总股本31.45%(第2 笔详见本公司2004 年4 月16 日2004-05股东股权质押公告,第3 笔详见本公司2003 年4 月23 日2003-11 股东股权质押公告,第4、5、6 三笔合计810 万股尚未公告)。
    二、序号1、2、4 三笔合计1996 万股因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借款合同纠纷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23%,目前该公司就该部分股权解冻已与对方达成初步意向。
    三、序号5、7 两笔合计380 万股因该公司与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借款合同纠纷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4%。
    特此公告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 年3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