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宿州市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持有和代表股份518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5%,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吴立平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吴立平先生、周润南先生、刘勇先生、赵俊聪先生、卫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晖明先生、马素英女士、杨稔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各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已于2003年11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办法,逐项审议通过了选举上述候选人为公司董事议案。本次董事选举累积表决权41472万个(5184万×8个)。
    (1)选举吴立平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5184万个表决权,反对:0个表决权,弃权:0个表决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2)选举周润南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5184万个表决权,反对:0个表决权,弃权:0个表决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3)选举刘勇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5184万个表决权,反对:0个表决权,弃权:0个表决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4)选举赵俊聪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5184万个表决权,反对:0个表决权,弃权:0个表决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5)选举卫艳女士为公司董事。
    同意:5184万个表决权,反对:0个表决权,弃权:0个表决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6)选举张晖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5184万个表决权,反对:0个表决权,弃权:0个表决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7)选举马素英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5184万个表决权,反对:0个表决权,弃权:0个表决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8)选举杨稔年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5184万个表决权,反对:0个表决权,弃权:0个表决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董事吴立平先生、周润南先生、刘勇先生、赵俊聪先生、卫艳女士,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马素英女士、杨稔年先生8人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2003-23号本公司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方国花女士、孙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各候选人简历已于2003年11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办法,逐项审议通过了选举上述监事候选人为公司监事议案。本次监事选举累积表决权10368万个(5184万×2个)。
    (1)选举方国花女士为公司监事。
    同意:5184万个表决权,反对:0个表决权,弃权:0个表决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2)选举孙嵘先生为公司监事。
    同意:5184万个表决权,反对:0个表决权,弃权:0个表决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方国花女士、孙嵘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朱继军先生3人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产生,朱继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方国花女士、孙嵘先生简历见2003-23号本公司公告,朱继军先生简历见2003-29号本公司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鲍金桥律师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鲍金桥律师认为,科苑集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文件分别刊登于2003年11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意见书;
    4、其他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