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通知,该公司于2003年3月13日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的所持本公司发起人境内法人股1660万股(见2003-03号本公司公告)已于2003年9月3日解除质押登记。
    同日,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境内法人股8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2%,质押给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质押期限自2003年9月3日起,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