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于2002年4月22日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 年利润分 配方案。
    二、利润分配方案
    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23,337,369.4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10 %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33,736.94元,按净利润5%提取法定公益金1,166,868.47元, 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4,008,825.86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 ,845,589.85元。本年度利润分配以2001年末股本总数94,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 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 ,共计派发现金5,640,000.00元。剩余18,205,589.85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三、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20日,除息日2002年6月21日,红利发放日 2002年6 月2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发起人 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分红派息事宜,社会公众股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或托管证券商 咨询。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浍水路271号
    联系电话:0557-3920707
    联系人:欧阳明 唐向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分红派息公告原件。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原件。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