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ST科苑”(股票代码000979)于2007年5月17、18日、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核实情况
    经向本公司管理层及控股股东征询,相关情况如下:
    1、2007年5月21日,本公司接交行上海浦东分行通知,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持有的抵押给交行上海浦东分行的“科苑集团”发起人境内社会法人股1026万股及宿州市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抵押给交行上海浦东分行的“科苑集团”发起人境内社会法人股70万股,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过户至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名下,裁定价格每股1.14元,共计1249.44万元,抵偿等额债务。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将依据法院裁定,办理上述股权的过户手续。
    本公司待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后,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2、截止到报告日,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没有任何实质性变化,公司预测2007年中期将继续亏损。(见2007年4月18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公司2007-15业绩预告公告)。
    3、由于安徽凤阳科苑药业有限公司新厂区已连续4年未能恢复建设,凤阳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有关规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以总价款人民币509.7504万元一次性收购凤阳药业公司停建厂区所属的土地及地面构建物及所有相关配套设施。该事项造成安徽凤阳科苑药业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损失980万元。(见2007年5月16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公司2007-18重大事项公告)。
    4、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债务重组工作未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已处于停滞状态;公司亦未任何资产重组计划。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