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1、公司于2001、2002、2003年通过往来拆借给上海坤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资金1.8亿、1.78亿、1.78亿元,截止2004年底尚有余额178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未能归还。公司对此重大事项在以前历年没有入帐,也没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3,276.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其中2004年新增违规占用资金1,616.81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代关联方拆借资金形成。对上述资金占用,公司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刊登临时公告。
    3、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公司为实质控制人上海庆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500万元借款提供违规担保,同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2,200万元借款提供违规质押担保。对上述事项公司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刊登临时公告。
    4、公司于2003年拆借给上海润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刊登临时公告,截止2005年4月,尚有4500万元未能收回。
    上述事项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了公开谴责。
    为此,公司董事会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及董事会成员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公告。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