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4年12月16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浪潮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12870万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6%)的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870万股国家股股权中的5000万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济南铁路专业分行,用于其贷款项目。其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份从2004年12月16日起予以冻结。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