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3月1日在公 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王新春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与浪潮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代理进口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浪潮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代理进口协议》。同意公司委托浪潮集 团有限公司代理进口一批用于生产CDMA手机的成套散件,货物总货值约24176000美 元,并委托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与韩国LG电子株式会社代为签署有关外贸进口合同, 办理有关货物进口手续。
    二、关于公司与浪潮LG(烟台)数字移动通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CDMA手机销售 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浪潮LG(烟台)数字移动通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出售总货值约人民 币246240000元的CDMA“浪潮牌”手机。
    监事会成员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上述交易行为中,履行了诚信原则,委托程序 及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