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重庆乌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重庆乌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嘉禾电站的相关资产给重庆市黔江县小南海(集团)公司,而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我司评估人员对委估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以及价值评估等程序,对委估资产在2002年6月28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其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2年6月28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A B C 流动资产 1 19.99 19.99 20.26 固定资产 3 379.19 379.19 363.02 其中:建筑物 5 249.45 249.45 250.08 设 备 6 129.74 129.74 112.95 资产总计 7 399.19 399.19 383.29 项 目 增减值 增值率% D=C-B E=(C-B)/×100 流动资产 1 0.27 1.36 固定资产 3 -16.17 -4.26 其中:建筑物 5 0.63 0.25 设 备 6 -16.79 -12.94 资产总计 7 -15.90 -3.98
    本评估报告于二OO二年九月十九日提交委托方,有效期为壹年,自评估基准日起计算。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由于存在影响评估结论的因素,报告使用者应特别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书“十、特别事项说明”所述内容。
    
资 产 评 估 机 构: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负责人: 唐光兴
    评估报告复核人:陆慈远
    评估项目负责人:史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