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乌江电力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15746.544万股,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拟将其持有的全部本公司股票转让给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已获财政部财企[2002]216号文批准, 财政部同意将重庆乌江电 力集团公司所持本公司15746.544 万股国有法人股全部转让给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 司。
    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仍为29600万股, 其中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 司持有15746.544万股,占总股本的53.20%,股份性质为国家股。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就本次股份转让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全面要约收购 义务,中国证监会已受理,目前正在审查之中。
    备查文件:《财政部关于重庆乌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 复》(财企[2002]216号)
    特此公告。
    
重庆乌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