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乌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收 购、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见2002年4月2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公司公告)。本次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已经中国证监 会审核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1〕105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 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2年6月18日上午9:00(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希尔顿大厦A座19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审议公司重大出售、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审议与重庆乌江电力集团公司的《出售资产协议》;
    (三)审议与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的《关于广州凯得环保环美公司股权转让 合同》;
    (四)审议与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的《关于广州凯得市政开发服务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
    (五)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 况说明的议案;
    (六)审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七)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出售、购买资产事宜的议案;
    (八)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九)审议公司变更部分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以上(一)至(七)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将放弃在本次股东大 会上的表决权。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见2002年4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出席会议人员:
    (一)董事会将2002年6月10日定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凡该日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会议;
    (二)公司全体现任董事、监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任的法律顾问。
    五、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请 注明委托范围)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请于2002 年6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 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出席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希尔顿大厦A座19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23--69038555
    传真:023--69038537
    联系人:张辉,李文晋
    邮编:400015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重庆乌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