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2月27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广州萝岗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活动中心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辛向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股东(含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304,380,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7.13%。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众股股东(含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980,4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0.8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广州凯得环保环美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所讨论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其余参加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0,942,608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93%。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0,942,6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980,4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投资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04,38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980,4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2、律师姓名:韩春富。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出具的《关于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