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简称:科学城股票
    代码:00097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管委会大楼中508室
    通讯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管委会大楼中508室
    邮编:510730
    联系电话:020-8211312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转让,减少持有
    签署日期:2005年11月21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科学城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科学城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转让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办理股份转让的相关过户手续。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义务披露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1、信息披露义务人,凯得控股:指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2、本报告:指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3、上市公司、科学城:指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银泰投资,股权受让方:指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5、股份转让协议:指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1日签署的《关于转让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4.4%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6、元:指人民币单位“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管委会大楼中508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注册号码:4401081100074
    法定代表人:黄中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经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
    开展股权产权交易投资活动;实施参股控股和投资管理;参与各种形式的
    资本经营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开发,经营管理。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粤字440101712440290
    地税粤字440191712440290
    股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通讯方式: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管委会大楼中508室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长期 其他国家和 姓名 公司职务 国籍 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黄中发 凯得控股董事长 中国 广州 无 陈福华 凯得控股董事、总经理 中国 广州 无 陈 谨 凯得控股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广州 无 杨舜贤 凯得控股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广州 无 郭晓光 凯得控股董事 中国 广州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
    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还持有广州恒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穗恒运,000531)国家股共计95,978,173股,占其总股本的36.01%,为其第一大股东。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人在此次股份变动前,直接持有科学城非流通国家股283,437,792股,占科学城总股份的53.2%(按2005年9月30日总股本计算,下同),为科学城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变动后,凯得控股仍然为科学城第一大股东,继续持有科学城28.8%的股权。
    二、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2005年11月21日,凯得控股与银泰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出让凯得控股所持有的科学城非流通国家股130,000,000股,约占科学城总股本的24.4%。股权转让的价格为2.16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贰亿捌仟万零捌拾万元(¥280,800,000.00)。
    股权转让后,银泰投资将持有科学城130,000,000股,股权性质由国家股变更为社会法人股,占科学城总股本的24.4%,成为科学城第二大股东。
    (二)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协议双方确认,本协议生效以下列各条件或事项均已获得满足及完成为准,即下述条件全部获得满足或完成(含被豁免或放弃)之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1、获得转让方和受让方内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若适用)对本协议的批准;
    2、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协议项的批准;
    3、对本协议生效具有直接效力的其他法定批准或备案程序(若有)。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
    在本协议成立日起的60日内,银泰投资应向凯得控股足额支付拟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贰亿捌仟万零捌拾万元(¥280,800,000.00)。银泰投资向凯得控股支付的转让价款应存入由凯得控股书面指示的收款银行账户。
    (四)需经相关部门的批准
    凯得控股所持有的股份性质为国家股,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三、其他情况
    1、双方同意,若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就拟转让股份参与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应当取得受让方的同意,并由受让方承担拟转让股份为取得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权分置改革利益平衡对价。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股份转让无特殊条款及补充协议。
    3、凯得控股所出让的股份没有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对该等股份所享有的权益没有法律瑕疵,且该等股份没有被查封、被冻结亦没有设定任何抵押权、质押权及其他担保物权而影响股份的过户和交割。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科学城挂牌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并保证:在本报告书刊登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保荐机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正式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委托董事会召开相关股东会会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陈福华
    签注日期:2005年11月2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 凯得控股与银泰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深圳证券交易所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2、科学城地址:广州天河东圃广州科学城彩频路11号广东软件园综合楼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