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乌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2000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9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进行了 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于成立广汉星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了便于股份公司对该厂资产的管理,保持资产的整体性,本次董事会会议 对关于成立广汉星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该议案拟提交公司200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作出修改,修改前的主要内容为:
    “将广汉星荣水泥厂部分资产作为出资, 联合重庆市黔江区渝能电气有限责任 公司,成立广汉星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为准)。 公 司注册资本为4750万元,总资产7363万元,其中净资产4750万元,负债2613万元。 重 庆乌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广汉星荣水泥厂现有部分净资产4500万元作为出资, 重 庆市黔江区渝能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资金250万元作为出资,该公司成立后, 重 庆乌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4.74%的股权,重庆市黔江区渝能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5.26%的股权。”
    修改后的主要内容为:
    “将广汉星荣水泥厂部分资产作为出资, 联合重庆市黔江区渝能电气有限责任 公司,成立广汉星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为准)。 公 司注册资本为4750万元,总资产83657456.55万元 , 其中净资产 4750 万元 , 负债 36157456.55万元。 重庆乌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广汉星荣水泥厂现有部分净资产 4500万元作为出资,重庆市黔江区渝能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资金250万元作为出 资,该公司成立后,重庆乌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4.74%的股权,重庆市黔江区渝 能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26%的股权。”
    二、将修改后的以上事项作为提案的主要内容提交公司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广汉星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设立登记等。
    三、公司于2000年11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公 司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其他事项未有变更。
    
重庆乌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