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二00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在确保公司9名董事充分了解会议内容的基础上,公司8名董事在 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后,由公司总经 理刘威东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刘丽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 三年。(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附个人简历:
    刘丽萍,女,汉,1962年8月出生,籍贯甘肃酒泉市,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 农学学士,农艺师。
    1968年--1979年,在石河子市一小、一中读小学、中学;
    1979年9月--1983年8月,塔里木农垦大学果林专业;
    1983年8月--1988年11月,任石河子农业中心葡萄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曾被 选派到日本进行葡萄酒酿造技术研修;
    1988年11月--2000年5月,历任兵团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科员、副处长、 调研员;
    2000年5月--2002年5月,任新疆西域酒业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