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国经贸投 资[2001]1128号“关于下达2001年第三批国债专项资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 计划的通知”和国家经贸委、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联合下发文件国经贸投资[2001]1272号“关于下达2001年第四 批国债专项资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及中国银行中银险[2001 ]551号“关于同意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向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20485 万元 贷款的批复”,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日处理7500 吨番茄酱生产线项目为 2001年第四批国债专项资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9265万元,其中: 中国银行贷款20485万元,企业自筹878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5000 万元。 详见 2001年8月21日〈证券时报〉,剩余3780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项目投资于2001 年 完成,相应的中央补助3595万元由财政部门划拨。日前,公司已向中国银行新疆分行 办理完毕20485万元贷款手续,该项目的中央贴息资金3595万元已落实。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