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今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新兵办函[2001]50号)文“关于对新 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决定”,拟将新中基的下述国有股权 进行无偿划转:
    一、将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新中基19,855, 303股国家股( 持股比例15.94%)分别划入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16,013股(持股比 例5.23%);划入农十二师五一农场10,436,363股(持股比例8.38%); 划入农六师 军户农场2,902,927股(持股比例2.33%)。
    二、将农五师85团持有的中基公司12,986,002股国有法人股(持股比例1.42%) 全部划入农二师21团。
    上述国有股权的划转须上报财政部批准后实施。该等划转获批后,为尽快做大 做强兵团的番茄制品产业,公司拟将下属石河子北泉农牧业分公司的全部资产与兵 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兵团城乡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全部经营性资产 及农十二师五一农场、农六师军户农场分别投入到中基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的经营性 资产进行置换;将新中基下属博乐布恩混图农牧业分公司的全部资产与农二师21团 所属的番茄酱经营性资产进行置换。
    上述报批及执行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