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07年4月9日在乌鲁木齐市青年路1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鞠成立先生、张利国先生因出差无法亲自参加董事会,分别书面委托董事刘一先生、张桂庆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刘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6年度共实现净利润75,295,656.5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11,382,522.52元,可供分配利润186,678,179.0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7,529,565.65元,考虑到公司的发展及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按每10股送3股并派现金0.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2006年度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续聘张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为新疆中基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近期部分银行对新疆中基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增加,同时结合新疆中基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及其资金需求计划安排,公司拟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下列银行办理的贷款、转贷、贷款展期、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出口打包贷款、保函、国内/国际保理、银行信贷证明、提货担保、借新还旧、福费廷等授信业务等融资业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责任为不可撤消连带保证责任,有效期限伍年。
    1、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前进支行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4、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5、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6、中国农业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
    7、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解放北路支行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部分变更和调整募集资金的议案;(附后)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定于2007年5月1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事宜。(附后)
    上述第一、二、三、四、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