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2月8日上午11:0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青年路17号阳光花苑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一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3,239,17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6.4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改聘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改聘万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06年审计机构。
    同意83,239,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二)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长年薪为50万元。
    同意43,470,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52.22%;反对39,768,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47.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将持有新疆中基番茄制品有限公司8329万元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新疆分行为公司30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公司资金需求计划安排,拟同意公司将持有控股子公司--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8329万元股权作为质押物,作为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办理的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授信业务包括贷款、转贷、贷款展期、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押汇、出口打包贷款、国际/国内保理、银行信贷证明、提货担保、福费廷等授信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具体担保期限、担保范围以质押合同为准。
    同意83,239,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四)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将持有新疆中基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7137万元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新疆分行为新疆中基番茄制品有限公司61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公司资金需求计划安排,拟同意公司将持有控股子公司--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7137万元股权作为质押物,作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办理的不超过6100万元(含6100万元)授信业务包括贷款、转贷、贷款展期、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押汇、出口打包贷款、国际/国内保理、银行信贷证明、提货担保、福费廷等授信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具体担保期限、担保范围以质押合同为准。
    同意83,239,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也没有议案被否决。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洋律师事务所齐晓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洋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