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6月28日召开的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39,138,072.30元,按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 积金3,913,807.23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1,956,903.62元,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33,267,361.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润9,369,217.31元, 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42,636,578.77元。按2000年末总股本187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875元现 金红利(含税),根据仙桃市财政局仙地税发(2000)第179号文件精神,个人股按20 % 上交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交,向个人股东每10股实际派1.5元现金红利,共 派现金红利35,062,500元。派送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7,574,078.77 元 , 结转 2001年度。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本次派送现金红利的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8月27日,除息日为2001年8月28日。
    三、派送现金红利对象:
    2001年8月27 日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四、红利发放日:
    红利发放日为2001年8月29日。
    五、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1年8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国有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及高管人员持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若社会公众股股东在2001年8月28日办理了“湖北迈亚”的转托管, 仍在原 托管券商处领取股息。
    六、咨询事项:
    1、咨询地址:湖北省仙桃市沔阳大道131号公司证券部
    2、咨询电话:0728-3275828
    3、传真号码:0728-3275829
    特此公告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