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2年4月19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3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现将分红派息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2年末总股本24,4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1.28元现金),共计39,065,600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6月9日,除息日为2003年6月10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03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3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股东资金帐户。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62188403
    咨询传真:010—62182695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4日